经淮安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17年12月30日鉴定,下列同志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,现予以公示:
淮安市塑料厂 陈洪强 淮安区社会福利厂 杨启弘
施河供销社 胡 莲 淮安丝绸厂 孔耀红
原丝织厂 倪树娟 淮安纺织厂 田瑞金
商机厂 丁明亮 淮城供销社 陈建松
巾被公司 徐从云 饮服公司 宋养元
淮安市水产养殖场 赵维勇 自由职业者 赵海梅
淮安化工机械厂 许奎元 淮安印刷厂 王义成
饮服公司 蒋福林 糖烟公司 张新安
江苏太平洋 程 彬
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,对上述人员如有问题,可反映举报。
举报地点: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(劳动大厦三楼)
举报电话:0517-83328807
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8年1月16日